各位老师、同学、第三方服务人员:
为贯彻落实校党委《福建农林大学校园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校内电动自行车管理,推进文明校园以及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安溪校区即日起在安溪校区范围内稳步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详见通知附件。
电动自行车备案码申请人应在2024年11月6日之前在“FAFU人员车辆管理平台”微信小程序中提供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车牌信息、发票信息、车辆照片、车辆所有人、车辆所有人与申请人关系等。流程为微信搜索“FAFU人员车辆管理平台”小程序——“我的”——“电动车备案”——“提交申请”。原则上,一个人只允许申请备案一部电动自行车。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将严肃追求其责任。
2024年11月6日后再提交申请的电动自行车均要注册上牌,不分人员类别,申请人信息、发票信息与车辆行驶证、车牌号码,四者一致的,才能予以审核通过。
安溪校区对于在校内停放和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实行备案贴码实名管理,学生毕业或者转回福州校区时候应同步无条件地自行将车辆移出校园,不得转让或出售给校内学生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教师及家属与第三方服务人员也如上严格要求。
经安溪茶学院(数字经济学院)和金山学院(安溪)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将打印发放备案码,贴于电动自行车车头明显位置处。
校区后勤保卫部将定期对未注册备案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暂锁保管和清理,将统一移至指定区域,由车主填写《暂锁保管电动自行车解锁申领单》,学生由车辆所有人、辅导员和学工部门负责人签名后进行申领,教职工、家属及第三方服务人员由车辆所有人、对应审核部门的负责人、校区后勤保卫部负责人签名后进行申领。对于暂锁保管车辆超过180天无人认领的,将视同废弃无主电动自行车即“僵尸车”按相应流程进行处置。
附件:
1、福建农林大学安溪校区校园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docx
2、车辆合规所得承诺书.docx
3、暂锁保管电动自行车解锁申领单(学生、教职工、家属、第三方服务人员).docx
福建农林大学安溪校区后勤保卫部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