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加科学地选拔优秀人才,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收专业
生态学(可持续生态学方向)
二、招收人数
以学校当年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三、招生对象
1、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博连读生。招生对象为福建农林大学在学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非定向硕士生。
4、直博生。招生对象为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具体要求参见《福建农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招生简章》
四、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院博士研究生材料审核、初选考核、复试及录取等各项工作,学院党委纪检委员负责监督,并对本单位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组长由院长担任,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五、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记录;学习态度端正,学风正派。
2、具有境外学位的申请者需提交教育部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者,必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教育部承认的学位证书;二年级硕士生申请者(硕博连读生),应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已修的硕士课程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3、申请者英语水平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2)近十年内曾在英语国家留学满一学年(8-12 个月)或公派连续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并且能提供由我驻外使领馆或国家相关部委级别的派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者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后的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可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材料,以及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可确定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限的材料;
(3)参加“全国英语水平考试”PETS-5 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分及以上,托福(IBT)80分及以上;
(5)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100 分制需60分及以上;710分制需 425分及以上);
(6)提供 1 篇以第一作者署名、用英文撰写发表的高质量论文,包括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发表的论文,或者在国际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等。论文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高质量论文具体认定标准参照《福建农林大学安溪茶学院高质量论文及重要创新性科研成果认定目录》
4、科研要求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三年及以上的申请者需提供 1 篇在获得学位后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的高质量论文,包括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发表的论文,或者在国际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等;或者提供其他创新性成果。高质量学术论文认定参照《福建农林大学安溪茶学院高质量论文及重要创新性科研成果认定目录》,成果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6、有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
7、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报考类别为定向,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并按协议书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录取前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调入我校学生档案室;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为定向的,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需承诺全脱产在校学习四年),并按协议书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六、申请时间、要求及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1、申请时间:2023年1月17日—2月20日24:00前(网上报名)。
现场(网上)确认时间:2023年2月22日—2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2023年2月28日下午17:00后原则上不再接收申请材料。
2、申请要求:申请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打印《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申请者须在网上报名期限内打印登记表,如有修改须重新打印,手工更改无效。网上报名确定完成后,申请者应在现场(网上)确认期间内将申请材料寄(送)达招生学院,疫情防控期间请以邮寄(建议使用顺丰)为主。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学院后提交相关材料。未经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日期内网上报名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达申请材料,视为申请无效。申请者报名过程中导师选择以招生目录为准,并须提前联系报考导师,报名前如有疑问请先行与招生学院联系;申请者在现场(网上)确认后原则上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申请者须在网上报名期限内打印《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自行保存作为以后档案使用。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我校2023年预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2人(具体以文件正式下达为准),该专项招生计划用于招收西部地区少数民族考生。申请者须在报考前向所在省(区、市、兵团)教育行政部门(设有民教处的由民教处负责,未设民教处的由高教处等相关处室负责)递交《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下称《骨干人才登记表》)进行资格确认,确认通过按我校要求参加网上报名。
4、博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全日制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申请者需在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调入我校学生档案室;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申请者,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需承诺全脱产在校学习四年),并按协议书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非全日制只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录取后一般不得更改录取类别。
5、申请者因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申请者自行处理。若因此影响申请者的复试和录取,责任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七、申请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网报后,于2023年2月28日下午5:00前(逾期不予以受理)将申请材料向我院直接递交或邮寄(仅限顺丰)以下纸质申请资料一式一份(自备档案袋并附上清单目录按顺序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与纸质版一致的电子版扫描后发至邮箱974798283@qq.com (截止时间和报名时间一致);材料收件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东二环路福建农林大学安溪茶学院行政楼1010。材料收件人员:蔡老师 (0595-26163105)。
2、申请者申请确认须提交下列材料,材料务必真实、完整,如因材料问题影响申请,责任由申请者自负。
申请材料内容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记表中申请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须经档案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在职人员需本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所在学院及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签署报考意见;外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所在院校的校级研究生主管部门确认应届生身份并签署报考意见)。报考意见须注明同意报考的类别(非定向或定向)。
(2)申请者本人签名的居民身份复印件(正、反两面)。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应届硕士生还应在入学时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申请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5)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6)应届硕士生需提交课程学习成绩单,同时加盖就读学校研究生院(处)公章。
(7)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8)科研水平证明材料,要求:①外文收录的期刊,到我校图书馆等有资质的单位(校图书馆信息咨询部)开具检索证明。检索证明需包含论文发表当年期刊的JCR分区情况,并将作者信息、第一署名单位、作者贡献、JCR分区情况作醒目(划线)标记;②中文收录的见刊论文,须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③中文收录的在线全文发表的论文,须下载打印该网页截图和论文全文,并提供DOI号;④著作需提供原件和封面封底复印件。
(9)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材料格式等具体要求见招生学院网页。
(10)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1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申请者还应提交《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12)已获得学位申请者须提交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读申请者须提交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就读学校研究生院(处)同意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证明。
3、报名费。报名费每人160元,报名成功后报名费不再退还。缴费方式:关注“福建农林大学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综合缴费平台—报名系统—报名项目,找到“2023年博士报名费”,进入后非本校考生需进行注册,填写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后,直接进行缴费(不接受邮政汇款方式)。
八、材料审查和初选
(一)材料审查
在申请者提交材料截止后,2023年3月1日—3月14日,学院指定教师和研究生管理员对接收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初审,对不符合学院实施细则的申请者,终止申请程序。
(二)学院初选
学院于2023年03月14日前组织专家评价小组对考生提交的代表作进行科研水平评价,根据申请者科研水平评价得分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并以短信和电话形式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参加复试。由于疫情期间,考核形式会根据疫情变化确定具体复试形式,如有变更以学院通知为准。
九、复试考核和拟录取名单确认
(一)复试考试
学院考核复试于2023年3月16日—5月1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参加学院考核(复试)环节,复试考核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学习动机、专业基础、科研素养、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以及考核考生外语听力、口语和阅读能力,综合评价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科学素养、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严格审查初试、复试成绩和复核记录的基础上,确定学院拟录取人员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2023年5月15日前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考生信息、报考材料及考核成绩。经政审、体检合格,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列入2023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十、学费及住宿
1、学费。我校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 元/学年•生,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5000 元/学年•生;若有调整,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2、住宿。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默认安排在所就读的校区(金山校区、旗山校区或安溪校区)入住。
十一、其他
(一)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3年福建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2023年福建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等文件执行。
(三)招生目录、专家推荐信、政审表等及其他要求等参照《福建农林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https://yjsy.fafu.edu.cn/2b/09/c3643a338697/page.htm
(四)为方便我校与申请者联系,请您一定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姓名、联系方式在申请者报名登记表上填写清楚。
(五)本实施方案由福建农林大学安溪茶学院负责解释。
福建农林大学安溪茶学院
2023年01月15日
附件1 安溪茶学院博士提交资料封面模板及资料清单.pdf
附件2 福建农林大学安溪茶学院高质量论文及重要创新性科研成果认定目录.pdf